新北市國立空中大學校友會
第七屆第二次理監事聯席會議
開會日期/時間:110 年 4 月 18 日(星期日),上午 10:00
開會地點:國立空中大學台北中心 教學大樓五樓國際會議廳
1、理事會:應到: 15 席;實到: 10 席;請假: 5 席。
陳理事長振川、吳常務理事碧雲、李常務理事忠信、呂理事淑
女、朱理事勝源、許理事瑞瓊、李理事玉環、黃理事沛涵、許
理事綉雪、凃理事淑娥
2、監事會:應到 5 席;實到: 4 席;請假: 1 席。
劉監事雅慧、劉監事瑞蓮、簡監事汝娟、陳監事志欣。
(2)列席人員:
榮譽理事長:高伯宏、陳敬鵬、呂志仲、賴麗如
會務顧問:賴景嵩、周添福、謝瑞玉、洪正豐、陳碧霞、
顏麗美、陳信蓉、陳善洮
候補理事:張候補理事秀枝、孫候補理事麗鳳
名譽理事:李培文、潘郁蓁、王文卿、李美麗、李盈慧、何淑娟
3、請假人員:
(1)理事會:王陳常務理事慧珍、葉常務理事于瑄、蔡理事鳳珠、
鄒理事靜宜、楊理事盛發
(2)監事會:王常務監事晴瑩
總幹事:廖鴻文、副總幹事:林偉立、李佩玲及志工幹部等
紀錄:張家靜
参、會議開始
肆、主席致詞:(略)
伍、介紹上級機關及來賓:(略)
陸、上級機關及來賓致詞:(略)
柒、頒發當選證書
一、
理 事 長 : 陳振川
常務理事 :吳碧雲、 王陳慧珍、葉于瑄、李忠信
理
事 :蔡鳳珠、呂淑女、鄒靜宜、朱勝源、許瑞瓊
李玉環、黃沛涵、楊盛發、許綉雪、凃淑娥、
二、
常務監事 : 王晴瑩
監
事 :劉雅慧、劉瑞蓮、簡汝娟、陳志欣
三、
候補理事 : 張世恆、張秀枝、孫麗鳳、宋鶴玲、方進意
候補監事 : 蔡金容
頒發聘任書
一、名譽理事長 : 張桂華
二、榮譽理事長 : 高伯宏、廖鴻銘、朱瑩琦、周 東、唐景松
陳敬鵬、呂志仲、賴麗如、塗吉昌、李義進
三、會 務 顧 問 : 陳 清、陳忠明、趙碧月、華明崇、賴景嵩、
鄭麗真、周添福、謝瑞玉、林冠宏、洪正豐、
陳碧霞、顏麗美、陳信蓉、黃金生、王麗月、
陳善洮
四、
名 譽 理 事 : 李培文、潘郁蓁、林振茂、王文卿、王淑滿、
邵素含、李美麗、潘秀琴、童莉雅、李盈慧、
何淑娟
五、
總幹事暨志工幹部 : 廖鴻文、林偉立、李佩玲、王麗婷、
周美秀、林素美、黃怡萍、程湘芸、
鍾一忠、吳美霞、賴秋月、張家靜、
黃水原、高嘉鴻、周美美、李秀蘭、
丘玉環、張茵喬、卓添茂、王立夫、
任秀足、鍾美娥
〔案由一〕 : 本會會址(含聯絡電話) 擬沿用登記現址不予變更,如說明,
提請審議。
決議事項 : 照案通過,送主管機關備查。
辦理情形 : 本會業以109年12月4日新北空大校友川字第1090012號函
報主管機關新北市政府社會局,該局於110年1月8日
新北社團字第1092445633號函覆「准予備查」在案。
〔案由二〕 : 擬敦聘本會張前理事長桂華為本會第七屆名譽理事長人事案,提請審議。
決議事項 : 照案通過。
辦理情形 : 已遵照辦理。
〔案由三〕:擬敦聘本會創會長高伯宏學長暨歷屆曾任本會理事長等人,
為本會第七屆榮譽理事長乙職人事案,如說明,提請審議。
決議事項 : 照案通過。
辦理情形 : 已遵照辦理。
〔案由四〕 : 擬敦聘廖鴻文學長為本會第七屆總幹事乙職人事案,如說明,提請審議。
決議事項 : 照案通過。
辦理情形 : 已遵照辦理。
〔案由五〕 : 擬敦聘林冠宏學長、陳碧霞學姊、陳清博士、顏麗美學姊等人,為本會第七屆顧問乙職人事案,如說明,提請審議。
決議事項 : 照案通過。
辦理情形 : 已遵照辦理。
〔案由六〕:建請通過本校畢業校友林玉芳申請永久會員入會案,詳如說明,提請審議。
決議事項 : 照案通過。
辦理情形 : 已遵照辦理。
〔案由七〕:建請通過本校畢業校友蕭亦琍、簡珠茹等2人申請年度會員轉
永久會員入會案,詳如說明,提請審議。
決議事項: 照案通過。
辦理情形:已遵照辦理。
玖、理事會工作報告(略)
拾 、監事會監察報告(略)
拾壹、提案討論
案由一: 建請通過本會109年1月1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收支決算表案,提請審議。 (提案人:理事會)
說 明:
一、 依據本會章程第18條規定辦理。
二、 檢附109年1月1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收支決算表(如附件1,第9頁)
決 議:照案通過,送會員代表大會審議。
案由二:建請通過本會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3月31日止之各項財務
報表案,如說明,提請審議。 (提案人:理事會)
說 明:
一、
依據本會章程第18條規定辦理。
二、
檢附各項財務報表:
(一)
損益表(如附件2,第 10 頁)。
(二)
資產負債表(如附件3,第 11頁)。
(三)
經費收入及支出明細表(如附件4,第 12 頁)
決 議:照案通過,送主管機關備查。
案由三:建請通過張茵喬、吳元英等本校畢業校友申請永久會員入會案,
如說明,提請審議。 (提案人:理事會)
說 明:
一、
依據本會章程第7、18條規定。
二、
畢業校友申請加入永久會員,計2人:張茵喬學姊、吳元英學姊。
三、 上述畢業校友,業均依本會章程規定繳交入會申請書、入會費及
永久會費在案。
決 議:照案通過
案由四:建請通過王家珍、王意婷、高俊華、許菁芬、陳秋香等本校畢業
校友申請年度會員入會案,如說明,提請審議。
(提案人:理事會)
說 明:
一、 依據本會章程第7、18條規定。
二、 畢業校友申請加入年度會員,計5人:王家珍學姊、王意婷學姊、高俊華學姊、許菁芬學姊、陳秋香學姊。
三、上述畢業校友,業均依本會章程規定繳交入會申請書、入會費、年度會費在案。
決 議:照案通過
案由五:建請通過本會訂定費用支出使用方針與規範案,如說明,提請審
議。
(提案人:理事會)
說 明:
一、本會組織章程並無費用支出使用之相關規定。
二、本會支出費用如友會間之交際費用、婚喪禮金等是否應予以訂定規範。
三、訂定相關規範目的不在限定使用,而是制定規則與執行方針,期能健全未來本會經費運作方向。
決 議:先研擬施行規範及執行方針,於第三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提案討
論。
案由六:建請通過校本部主辦畢業典禮,台北市、新北市校友會輪流協辦案,如說明,提請審議。 (提案人:理事會)
說 明:
一、本年度將於110年9月25日舉行畢業典禮,依例由台北市、新北市校友會協辦。
二、畢業典禮為學校每年重點活動,且須動用大量人力運籌帷幄。基於對學校之向心力,建議是否由兩會輪流主導協辦配合學校運作。
三、本案如能達成共識,再委請理事長向總會及學校報備申議。
決 議:照案通過
案由七:建請通過學校舉辦畢業典禮時,本會於服務台增設「專業拍攝校園畢業紀念照」活動案,如說明,提請審議。(提案人:理事會)
說 明:
一、
畢業典禮是本會招收新會員的最佳時機。
二、
於服務台招收新會員時,新增「專業拍攝校園畢業紀念照」活動,由理事長陳振川親自掌鏡,藉以招攬畢業生加入本會。
三、
凡加入本會之新會員皆享有免費拍攝校園畢業紀念照,拍攝活動細節由理事長陳振川自行訂定。
決 議:照案通過
拾貳、臨時動議
一、
社團法人新北市自閉症服務協進會,110年5月10日上午9時30分,於新北市三重區溪尾街73號1樓舉辦公益活動,歡迎各位理事、監事能夠撥冗,共襄盛舉踴躍參加。
二、本校合唱團預計在功學社演出,建請援例將新北市國立空中大學校友會列為協辦單位,提請討論。
決 議:照案通過